中华新农具推行所与近代农业机械化

作者:蔡爱丽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福建福州350001)

摘要20世纪20年代末,中华职业教育社在农村改进中成立了中华新农具推行所。本文在介绍中华新农具推行所如何推行新农具的同时,探究新农具在当推行困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揭示中华新农具推行所在近代农业机械化中所起的作用,进而指出农业机械化的内在动力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及兼业化的高度发展。

关键词 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华新农具 推行所 农业机械化

1、近代农业生产的落后与新农具的推行

锄头、扁担、箩筐……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正当中国农民使用传统农具,耗费大量人力劳作于小片土地时,欧美农业机械化勃然兴起,新式农具日渐普及,农业生产飞速发展,农村日新月异。如此的天壤之别让中国的有识之士百感顿生,他们努力探寻农业衰败原因及解决之道,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农具的落后是农业发展的一大阻滞,并试图改良旧农具,引进新农具,近代农业机械化的苗头出现了。到20 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华新农具推行所挑起了近代农业机械化的重任,充当起新农具推行的急先锋。

1929年2月到4月,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职教社)派出19人,花了70d的时间对各地农村进行实况调查。调查后发现雇工费用在每亩田的费用中所占的比例最大,高达2.8元,而当时每亩(1 亩=1/15 hm2,下同)自种田的纯收入仅为10.42元,每亩租种田的纯收入是8.23 分。如果使用新式农具,每亩田能减少三分之二的雇工费,增加2元以上的收入,这对农民的生活将是极大的改善。于是,改进农具提上了职教社的议事日程。

1929 年秋初,职教社着手调查各地农具种类及使用情形,借以明了各地所需要之适当农具,同时将调查结果交于机器工厂作为研究改良农具的参考。同年10月,在经过数度的调查和讨论后,中华新农具推行所成立,为农村改进的辅助事业。一方面代制造厂推行新农具,一方面代农民购置新农具,并在经济上、转运上、装配上、使用上、修理上提供帮助。为了能有效地推行新农具,他们决定严格遵循宣传、推行、调查、统计、报告五步骤,从而达到如下目的:使农家得以机械代人工,减轻费用;使制造厂出品销售激增,机械工业因之发展;使机
械工科学生,于农用机械之制造、修理、指导使用上获不少之服务机会;间接即以发达工业者,谋农工教育之发展,以固国家根本之组织[1]

推行所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职教社的便利条件:懂机械,有人才,有货源。更重要的是,职教社立足于农村,了解农村,能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从而成为沟通制造厂与农民的最好的中介。推行所的成立又促进了职教社农村改进事业的开展。

基于农具使用日趋小型化、人工化的现实,考虑到农民贫困,购买力有限,推行所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主要任务是用各种示范、宣传方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使农民认识新农业机械在节约劳力和费用上的实效,鼓励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创新破旧,改进生产方式,省时省力,增产增收。与此同时,推行所还致力于帮助农民破除封建迷信,组织他们合作生产,教他们学会使用、管理农业机械。为了更好地宣传新农具,推行所设立了新农具陈列室,编印了《新农》小册子,印制了张贴画,还建造了宣传船,装载抽水机、碾米机、打稻机等新式农具,巡回于江浙一带,向农民演示。为了便于村民掌握使用新农具,职教社除了在徐公桥举办新农具使用训练班,还借各种机会向农民演示新农具,如黄墟镇农村改进试验区一周纪念大会上,推行所的代表几度表演新式农具,“机声轧轧,声闻数里,斯时全场观众不下三千人……下午一时继续表演新农具,二时止。”[2]由此可见,职教社对新农具推行的重视及推行所对新农具宣传的力度。

推行所推行农具的过程中,出现了如下几特点:

1) 一切从实际出发,行动建立在充分调查之上,这体现在推行所建立之前的准备工作上。

2)本着爱国主义精神,推行所在推行新农具时,积极提倡使用国货。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推行所还尽量寻找使用效率高价格低的好产品,并根据农家的实际需要,对新农具加以改良以便于操作。

3)宣传与推行工作既结合又分开。宣传重在对农民的宣传,推行则有的放矢,将目标集中在农场、试验场、改进区、公司等机构性购用处上。

4)侧重于发展农业灌溉。当时中国农业机械化刚刚起步,主要体现在灌溉机械化上。

5)新农具推行的区域广。这与推行所的大力宣传有关,我们可以在当时职教社刊发的不少刊物中看到新农具推行的广告和各种农业机器使用方法的说明。当然,推行区域广也与职教社知名度高,会员遍及五湖四海有关。

2、新农具难以推行的原因分析

推行所在新农具的推行上有其自身的优势,工作人员在推行新农具时也相当卖力。但是,四五年的推行时间里,推行所总共卖出的新农具价值才17万元。在农民中的推行尤为困难,购买过推行所新农具的农民只有114 人。即便是购用新农具的农民,对新农具评价也不高。“去年(1936 年)秋收前,这里(皖南陶辛圩)曾购中华新农具推广所的打谷机来推广,不但结果不佳,反失农民信仰。因为第一,打谷机必须在宽广的空场上才能应用,否则谷粒四溢,损失不堪,而一般农民都没有准备这种空场;所以农民即使能够不花钱而借到打谷机,也无 从应用起。旧式的打稻桶,因为没有谷粒四溢的毛病,所以可以随地使用。第二,打谷机至少要三个人同时参加工作,但是大多数农民在劳动时间上固然可以增加,而在人的数量上却不能增加,而且也不需要增加的。在他们认为:雇人要花钱,节省下来的时间也是无用的,因而尽管打谷机的宣传者说得如何天花乱坠,农民们看着它如同没有牙的老太婆看见好吃的食物一样,可望而不可及!”[3]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新农具推行困难?

首先,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的保守性及科学知识的贫乏造成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占主导地位,随时间的推移,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与社会的生产力状况相结合,成为牢不可破的稳定结构。到了近代,受到种种非传统因素的冲击,小农从处境条件到思想意识都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总的看来,他们依然守旧安常。小农的保守性扼杀了他们尝试新事物的好奇心。在新式农具面前,他们不是主动学习使用,而是抱怨着新农具的诸多不如意,轻易将其闲置,甚至将其视为废铜烂铁。科学知识的缺乏则使他们无法正确地操作、维护、保养新农具,难免带来巨大的损耗和不必要的损失。一旦机器报废,农民无力正视巨大的损失,此时总结经验教训也已没有意义,他们不敢也不可能购买下一部机器来尝试了,极其有限的经济能力使他们再也经不起任何冒险。

其次,地少人多、劳动力剩余的现状使新式农具派不上用场。以江苏省为例,全省65%以上的农户耕地不足10亩。苏南地区,耕地面积更为狭小,许多村庄人均耕地已降至1 亩以下。由于户均、人均耕地少,剩余劳力多,农忙时期的雇工问题不难解决。雇工不成问题的话,即便不改善农具,不提高劳动效率,农业生产依旧能够得以维持。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成为了生产工具改进的最大障碍。

再次,新农具比传统农具昂贵得多,单个农户无法承受,这是新农具难以推行的直接原因。据统计,20世纪三四十年代,江南农村实际使用的农具达45 种之多,除了脚踏式转轮打谷机外,都是千百年来农家习用的旧式农具,即传统农具。当时,如果一个农户拥有全套农具,共需186.14 元,这相当于3.1 亩中等水田的地价,耕种17.86 亩自种田的全部收入,其年耗损额相当于1.54 亩自种田的纯收入。在耕地少的苏南能担负起如此庞大支出项目的农户实属寥寥,绝大部分农户只能购置其中的一部分甚至一小部分。相对便宜的传统农具尚且如此,大农具或改良农具、新农具,农民更买不起了。“农民太穷,无力购买改良的农具。”[4]“贫困,自然是形成保守思想的一个因素。一个农民维持他本人和他一家生活的全年费用还不够一部蒸汽犁从外国运来的费用,对这样一个农民称赞蒸汽犁的优点,是没有用的。”[4]于是,在苏南农村,农户间、邻里间或亲友间互借农具、融通使用的现象相当普遍。在这个号称富庶的地区,大多数家庭农场已经从“犁耕文化”倒退回“锄耕文化”,随着人口的增加,耕地减少,劳动力剩余日趋严重,加上农具的昂贵支出、耕畜的高饲养成本,一般农户所负担得起的农具日趋小型化和人力化。

中华新农具推行所结合主要推广区江南一带的气候条件和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需要,推行的新农具在品种上分为三大类:发动机类、汲水机类、杂项。前两类价格不菲(最低140 元,最高达3 000 元。发动机类产品共9 种,均价是1 121.67 元;汲水机类产品共5种,均价为234元),杂项中一般农家能承担得起的也不多(除了八戒耙、播种机外,其他都是几十元、上百元)。所以,尽管推行所在宣传上很是卖力,宣传船足迹遍及江浙各地,普遍受到农民的欢迎,但是真正买得起新农具的农民并没有多少。除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外,其他各省均无农民购买推行所的新农具。连传统农具都负担不起的农户是不敢奢望于新式农具的,尽管他们也惊叹于新式农具的魔力:打稻机在徐公桥农村改进区实验,其打稻量与旧式稻床相比为3∶1;2.2 kW(3 马力)发动机,配4 吋管汲水机,在常熟东唐试验时能灌溉300 亩地。他们只能望洋兴叹,生存的艰难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无力担负任何额外的开支。正因为新农具昂贵,一般农户负担不起,所以推行所新农具的流向多限于农场、试验场、公司等机构性购用处。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在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里,一般农户购置传统农具尚且不胜负担,遑论使用新农具了。但是用不起新农具的单个农户是彻底不需要新农具吗?在家用农具日趋小型化和人力化以减少生产成本,勉强维持生产的同时,却存在着这样一个事与愿违的现实:小农场购置的农具较少并没有减少农具费用在生产中的成本,恰恰相反,小农场单位面积之农具投资量及农具损耗量均高于大农场。若以小农场为100,则大农场的投资量及农具耗损量指数均为55[5]。农具的小型化和人力化使农户面临这样的困境:农业劳动效率极低,生产成本却不低,收成也不理想。恶性循环的结果是生活的愈加贫困,农业生产愈加难以为续。摆脱此困境的出路有二:一是扩大农场面积,显然行不通;一是改进农具,尚待努力。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已具备了对新农具的一定需求,不仅人手不够的农户有此需求,不需雇工的农户也有此需求。后者为了养家糊口,往往出外谋生,产生农户兼业化现象。因为兼业化的存在,他们在农忙时的劳动力未必有想象的那么充裕,在新农具成本能够接受的情况下,新农具的使用同样具有意义。至于前者,如果雇工的成本远小于使用新农具的成本的话,他们会不会考虑使用新农具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降低新农具成本至每户能接受的程度是新农具得以顺利推行的关键。

3、以倡导农户合作的方式来推行新农具

新农具难以推行的诸多原因,随着推行工作的深入已为推行所人员所认识,他们在宣传教育以解决农户保守、科学知识不足的同时,开始探寻推行新农具的出路———农户合作。“经过两年多的宣传工作,我们的足迹几乎走遍了沪郊各县,及苏、常、湖、嘉等地区,可是几年来也只有这样几朵花开在那里。‘万紫千红才是春’嘛!光靠这几个点,怎样才会等到春天的来到。我们认为其所以不能万紫千红遍地皆春的原因,主要是小农经济的分散和自私,只满足于一家一户眼前的利益,不信任合作起来所能发挥的力量。”[6]这里,我们不去讨论农民为什么会不信任合作起来所能发挥的力量,也不去探讨推行所职员将原因归结于小农经济的分散和自私是否正确,我们从中看到的是合作化已然成为推行所推行新农具的一大途径。

合作化的提倡无疑是解决新农具昂贵、农户负担不起的一个好方法,这也是新农具取代传统农具的一个有益的尝试。农民要买一套小型的碾米砻谷机、抽水机,在当时比买头牛打一套水车更不容易,只有利用亲族关系,同村邻居关系,集合各家的人力、财力,才有可能实现。认识到这一点后,推行所发现自己在较大范围合作的组织动员上做得很不够。自1934 年起,推行所便致力于嘉定县广福乡筹备合作灌溉站的工作中,通过合作化的途径来推广新农具。推行所协助嘉定县广福乡成立合作灌溉站,串联8 个耕作队,根据每队户数和田亩数,按每天 需供水量的大小,每队配备一套大小相应的抽水机。款项方面,各队从嘉定县农民银行贷一半的款,用以购买机器及燃料,剩下的一半由灌溉站自筹,即农民按亩数先缴股金2元,其余等秋收售粮时缴清。除帮助组建耕作队、培训司机、购运机具外,推行所还派专员在各队轮流指导使用、维修、保养机器。

广福乡成立合作灌溉站举办得相当成功,当年的冬天,银行贷款基本还清。为了充分利用机器,以“利居众后,责在人先”为立身处世格言的推行所,从农户的切身利益出发,帮助农户办碾米厂、用抽水机,还利用陈列室传授使用新农具,让农户学会使用、修理、保养的本领。1935 年,推行所在合作灌溉站的基础上,谋求进一步组织农民合作的业务,希望能将合作铺开到更多的地方。此时恰逢中华铁工厂和上海机器厂为农村设计生产了14.7~40.2 kW(20~40 马力) 新式经济耐用高效率柴油机和大型高压水泵,希望推行所大量向农村推广使用。南京江心洲的排涝工程为推行所提供了一展拳脚的机会。排涝工程如能成功,每日顺利排出3万~4万m3的积水,便能让2 万亩水稻保产。推行所推广广福乡的合作经验,与苏农行合作,担负起供应全洲排灌设备及安装使用,以后逐渐帮助培训技工,把江心洲排涝工程作为在全省树立推广新农具的活榜样。推行所与苏农行几度协商,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中华铁工厂和上海机器厂的机器。推行所在组织上成为生产厂与苏农行合作的纽带,作为生产厂的代表,负责运输、安装、使用、交接、收回贷款等业务。同时,推行所还代合作社安排生产厂派来的机组人员的生活,为其培训人员、维修和保养全部设备。

推行所致力于近代农业机械化的努力是不可否认的,这是我国较早的一次提倡农业机械化的活动,对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采取宣传教育、提倡农户合作的方式,对症下药地推行新农具,并在实践中帮助农户解决筹措资金、采购、安装、使用机器等等问题,取得了相当成效。同时,新农具的宣传开拓了农户的眼界,对于农民思想解放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更为可贵的是,推行所在推行新农具的过程中培养了一批人才,这些人后来成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力量。

实践证明,推行所利用农户合作的形式来推行新农具的做法是可行的,这也是解决新农具如何代替传统农具的一种好途径,直到今天,这种做法仍然值得借鉴。当然,办好农户合作并不容易,向来以“私”、“散”见称的农户团结不易,各农户间田亩多少不一、劳力情况不同、负担能力各异,如何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坚持公平原则,制定一个大家都愿接受的规章,严守规章办事,同时又如何做好农户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具备集体意识等等,都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户合作得好,有利于新农具的推行,却又未必能真正实现机械化。因为机械化的内在动力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兼业化的高度发展。只有具备内在动力,机械化的进程才能得以迅速推进,否则就阻滞重重。

4、农业机械化的内在动力

中华新农具推行所致力于新农具的推进,推动了我国近代农业机械化,农户合作是将新农具成本降至农户可接受范围的一种可行性方式,有利于机械化的推进。但是,最终的成效并不明显,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其时农业机械化缺乏内在的动力。当时农村地少人多,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只能滞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与新农具的使用之间的冲突,严重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为新农具的使用必然使劳动力剩余的局面愈益严重,它破坏原有的处在下降通道但尚属稳定的农民生存状态。面对近代农业机械化的高额成本,不只是农具的成本,还包括因新农具的推行而闲置的劳动力的成本,这是本已贫困不堪的农民所无法承受的。新农具对劳力的取代极有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而造成了农民本能的排斥与抗拒。

设想一下,如果当时农村剩余劳力有转移的渠道,农民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需要新农具的意愿自然是强烈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再穷也会想方设法地借用或购买新农具。现实生活中的农民穷,但并不愚,他们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只要有可能他们不过轻易放过有利可图的机会;只要新农具对农业生产有利,对改善他们的生活有利,他们自然会主动地配合新农具的推广。说不定不用农村改进工作人员的鼓动,他们也会依靠亲戚邻里的关系,自发地组成类似合作社的村民组织,集众人之力以购买新农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中华新农具推行所的新农具推行工作肯定会事半功倍。

农村问题是一系列复杂问题的结合体,环环相扣,从事农村工作的人都希望能找对了点,能达到庖丁解牛的效用。但殊不知,如果找的点不对,牵一发而动全身,到时恐怕不是事半功倍而是事倍功半了。对此,费孝通指出“机械引用到农村去,并不是一件简单而容易的事。社会决不是一个各部分不相联结的集合体。反之,一切制度、风俗以及生产方法等等都是密切相关的,这种关系在中国因为经过了数千年悠久的历史,更是配合的微妙紧凑……所以要为中国社会任何一方面着手改变的时候,一定要兼顾到相关的各部分和可能引起的后果,不然,徒增加社会问题和人民的痛苦罢了。”[7]他还举了一个鲜明的例子来说明“要建设中国农村,势必引用新式的生产方法,应用机械,而直接地把机械运到农村去,时常会发生很多不良的社会后果。”例子大致是这样的:新农具推行后,踩水车的男劳力们闲了下来,就混在赌坊里,败光了家产,搞得妻小向农村改进者哭哭啼啼。最终,他得出结论:对农村的改良单靠技术是不行的,还需要适当的社会制度。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当地人的生计传统和文化传统。中华新农具推行所在早期推行新农具的过程中并没有费孝通那样的深刻认识,他们没有考虑周全,多少犯下了“直接地把机械运到农村去”的错误。到了1931 年,职教社也认识到了此问题的严重性,在2月21-22 日举行的专家会议上,专家们对“推行新农具每致影响于苦力农民之生计应如何设法补救”提案进行议决,结果是主张以提倡副业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究竟副业能否真正解决新农具排斥苦力农民的问题呢?我们留待以后另行撰文分析。在这里我们只能强调职教社在新农具的推行上并不成功,当然,新农具排斥苦力的问题也无法解决。1931 年后,受大水灾、九一八及一二八事变的影响,农村经济衰落不堪,农民的购买力薄弱,推行数量难以起色,1933 年上半年推行新农具的价值连2万元都达不到。1937 年7月,日寇的炮声震醒了全国人民。八一三事件爆发后,受战事影响,新农具推行事业结束。

5、启示

此文有如下启示:农民人数的减少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劳动力转移了,农村才有发展的动力,才有可能实现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对农村改进而言,劳动力的转移是阵痛,也是必须的。不经这一阵痛,农村的发展无望,农业的发展无望。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中,各流派存在的一大问题是多就农村社会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但找不到农村落后的真正症结所在。他们虽然也曾吸收西方改进农村的诸多长处,诸如合作社的引进,新农具的推广、品种技术改良等,但效果终不明显。在天灾人祸的破坏下,劳动力顺利转移不具备可能性与可行性,农村改进难以为续,成效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农具推广上,即便购得新农具的机构购用处也未必能合理高效地使用新农具。这些机构购用处,如农垦公司等原本是作为一种先进的农业经营方式出现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是针对中国地少人多的不足,企图模仿西方通过农用机械的大规模耕作产生一定的规模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从而顺利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农垦公司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如资金筹集困难,而且有限的资金利用不合理:股东们在土地即财富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前期的投入上不顾自身的经济实力,一味购地扩大规模,致使中后期可用资金严重匮乏。生产销售等环节投入的缺乏必然导致产量不佳,资金回收不利,甚至有了入不敷出之虞。于是,大规模生产的初始动机难以为续,租地经营和股东分地屡见不鲜。农垦公司作为大农业经营方式以失败而告终,其购置的新农具效用大打折扣。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史学家马克斯•韦伯曾说过:一个民族,虽然在某个发展阶段具备了生产要素条件,但如果不具备意识形态,伦理道德观念的条件,即缺乏产生工业革命或经济进步的社会环境和精神动力,那么工业革命仍然难以发生。换言之,在工业革命的背后,存在着一种不易被人们察觉的精神力量,它引导人们去为经济的成果而孜孜不倦地开拓经营,获取利润。这样的观点在农业领域一样适用,即在没有农业现代化思想作指导的情况下,人们仍禁锢在传统的农业思想中,农业现代化是永远也不会实现的。

参考文献

[1] 江问渔,姚惠泉.中华职业教育社之农村事业:中华新农具推行所概况[A].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1933.

[2] 黄墟镇农村改进试验区一周纪念大会盛况[J].教育与职业,1930(13).

[3] 陶然.陶辛圩的乡村改良工作[J].中国农村,1937,3(3):86-87.

[4] 海关总署.海关十年报告(1922-1931) 卷二[Z].1931:419,63.

[5] 曹幸惠.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108.

[6] 中华职业教育社.社史资料选辑[Z] (一) .北京:中华职业教育社,1982:147-148.

[7] 邱泽奇.费孝通与江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6.